|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和《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等有关规定,对市中区科悦生猪规模化养殖场进行第一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市中区科悦生猪规模化养殖场
项目性质:新建
拟建设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悦来镇塘咡坎村集体、龙岩村2组
主要建设内容:养殖场占地30453㎡(约45.7亩),其中标准化生猪圈舍占地11840㎡,附属饲料库房、兽药室、办公区及员工宿舍、病疫防控中心等基本设施占地 1000㎡,配套沼气池、储粪池、无害化处理池等环保设施占地1131㎡,生物疫病防控隔离带及场内道路16482㎡,以及污水管网等工程基础建设。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乐山科悦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悦来镇塘咡坎村集体、龙岩村2组
联系人:尚帝
电话:13350500606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单位:四川骏庞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宏济新路5号1幢5层503号
联系人:邓女士
电话:02885939935
E-mail:455538684@qq.com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按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提供的公参意见样表填写意见和建议,并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公众在发表意见时,请尽量注明日期、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能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