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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8日,五通桥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西坝中队在进港大道开展晨间巡逻时,发现进港大道青乐村段中央护栏有两节缺失,巡逻人员立即在缺失处拉起警戒带并摆放锥桶堵住缺口保障道路安全。
随即,巡逻民警通过调取视频监控,确定系人为破坏后,立即将相关情况移交辖区派出所调查处理。2024年8月18日13时,通过走访比对,违法嫌疑人黄某某被挡获,经询问,黄某某对自己在2024年8月17日19时许故意损毁进港大道青乐村段中央隔离护栏的事实供认不讳。
2024年8月19日,五通桥区公安分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黄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
交警提醒
道路中央隔离护栏是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的重要设施,破坏交通设施不仅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城市形象,更是一种违法行为。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爱护警示桩、护栏、信号灯等公共设施,积极举报破坏交通设施的行为。对于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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