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房产
装修
汽车
婚嫁
健康
理财
旅游
美食
跳蚤
二手房
租房
招聘
二手车
教育
茶座
我要买房
买东西
装修家居
交友
职场
生活
网购
亲子
情感
龙城车友
找美食
谈婚论嫁
美女
兴趣
八卦
宠物
手机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这个开发商很大胆

[复制链接]
查看: 86|回复: 0

4123

主题

4123

帖子

1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2399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5-7-20 18: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乐山金隆利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瓷龙广场(乐山国际旅游世界城)位于天牛汽车城对面。该项目施工许可证的合同工期为2016年4月28日到2018年12月17日,意思就是规划的工程建设应在2018年12月17日之前全部完工,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实际上,乐山金隆利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瓷龙广场目前都没有依照合同交付给买受人合格的商铺,因施工许可证过期,工程还处于停工状态!工地杂草丛生,钢筋生锈,好似烂尾楼!当初以“返租”诱骗大家购买,买商铺时与买受人签订《租赁协议》的公司就是空壳公司,现都被吊销了营业执照,招商引资全是骗人的!
现在说重点!瓷龙广场(一期)到现在都没有完工,不能达到验收合格的条件!乐山金隆利置业有限公司早在2017年12月就开始向买受人发了“商铺交接通知”,并且参与了买受人与第三方签订《租赁协议》的过程。乐山金隆利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开发公司,肯定清楚自己所开发的瓷龙广场还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乐山金隆利置业有限公司却向业主寄送到《商铺交接通知》,而且还参与买受人与第三方签订《租赁协议》的过程,这是明显的将未竣工验收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三)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乐山金隆利置业有限公司对所有签订了《租赁协议》的业主都说商铺已经交付了!住建局已经明确回复没有进行过验收,那么没验收就讲在建商铺交付,肯定是违规!未组织竣工验收,就擅自交付使用,请乐山市住建局对乐山金隆利置业有限公司这种行为给予核查,若真实存在未组织竣工验收就交付使用,请依据相关法规给予监督。               
               
               
                                    
                    
                                                

  • [img][/img]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opyright © 2006-2014 米画师-乐山新闻网-海棠社区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高律师 客服电话:0791-88289918
    技术支持:迪恩网络科技公司  Powered by Discuz! X3.2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