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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通桥区住建局以“车辆无法载重”为由拒绝履行丽水天城小区垃圾清运职责,导致小区垃圾长期堆积,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及环境卫生。
事实与问题陈述:
1、垃圾清运停滞情况:
丽水天城小区为地面封闭式小区,为了业主安全考虑,自建成以来,小区实行人车分离措施,车辆(除急救车辆)是禁止进入小区地上建筑;2025年3月14日,五通桥住建局以改造车辆为由要求小区生活垃圾点位配合改造,安放垃圾桶,我小区积极配合;但住建局工作人员以“清运车辆载重不足/车辆调配困难”无法进出地下室为由推诿,要求小区将垃圾桶放置在地上通道,小区业主考虑生活垃圾的特殊性不同意此方案;自2025年3月16日起,小区生活垃圾长期未得到正常清运,主要集中在地下室通道区域(见照片)。期间业主多次通过电话反馈等渠道向贵局反映问题,但贵局工作人员以“清运车辆载重不足/车辆调配困难”为由推诿责任,至今未采取有效解决措施。
2、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垃圾堆积已导致以下严重后果:
- 恶臭弥漫,滋生蚊虫鼠蚁,存在公共卫生安全隐患;
- 夏季高温加剧腐败,多名居民反映呼吸道不适;
- 垃圾占道阻碍通行,影响消防通道畅通;
- 小区环境恶化,垃圾清运费正常缴纳却无基本服务保障,引发业主强烈不满。
3、质疑贵局履职情况:
根据《四川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办法》第十条,城市生活垃圾由住建部门或授权的环卫机构统一清运,要求密闭化运输,防止二次污染;贵局以“车辆载重不足”为由消极应对,涉嫌行政不作为。若确因车辆设备不足,应主动协调增派车辆或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等方式解决问题,而非推诿拖延;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城市垃圾的“日产日清”是住建局的法定责任。
诉求:
1.、请立即安排垃圾清运车辆彻底清理小区积存垃圾,恢复环境卫生;
2. 公开说明垃圾清运停滞的真实原因及后续整改计划,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3. 对相关责任人员的消极履职行为进行调查问责。
请贵局于尽快回复处理方案,并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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