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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网络舆情中心
乐山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关于征集“清朗·网络直播领域虚假和低俗乱象整治”线索的通告
接照中央网信办统一部署,为督促网络直播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网络主播行为管理,推动网络直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乐山市委网信办将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清朗·网络直播领域虚假和低俗乱象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现面向社会征集本地有关问题线索,欢迎广大网民积极据实举报相关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重点
一是编造虚假场景人设,无底线带货营销。编造虚假“扶贫”“助农”“患病”等场景,通过“扮穷”“卖惨”诱导网民购买低质伪劣商品。利用未成年人、残障人士、孤寡老人等形象吸粉引流。摆拍编造虚假社会热点,浪费公共资源。
二是“伪科普”“伪知识”混淆视听。冒充金融、教育、医疗卫生、司法等领域专业人员,借提供所谓“专业服务”带货卖课,开展不当营销。打着“情感咨询”“婚恋军师”等名义歪曲婚姻观念。
三是传播“软色情”信息。直播过程中衣着暴露,刻意展示带有性暗示或性挑逗的动作,言语挑逗,发布“软色情”“擦边”“泛黄”内容,严重破坏直播生态。通过在直播中展示二维码、在评论区发布联系方式或网址链接等形式违规引流,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
四是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权益。直播互动中污言秽语,拉踩引战、互相挑衅、攻击谩骂,刻意营造冲突对抗氛围,刺激打赏。追逐、拦截、骚扰他人直播搭讪,扰乱公共秩序。使用侮辱性、暴力性、低俗无底线的惩罚方式博眼球、赚流量,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诱导高额打赏。
五是欺骗消费者,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炮制虚假粉丝量、浏览量、点赞量和交易量等数据,制造抢单爆款假象。过度渲染商品“功效”,夸大食品、保健用品功能,误导坑害消费者。打着“特供”等旗号销售仿冒假冒商品。
二、举报范围
1.违法违规账号运营地属于乐山市;
2.账号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地(违法违规内容涉及地)属于乐山市;
3.其他类似违法违规账号和行为。
三、举报渠道
乐山市网络舆情中心、乐山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电话:0833-2494035、举报邮箱:lswljb@163.com;
市级新媒体举报方式:微信公众号“海棠观察”(ID:haitangbbs)、微信视频号“乐山发布”、抖音号“乐山新闻网”。
四、举报须知
涉及以上内容的举报一经核实,将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分类管理原则,依法进行核查处置。
(一)提供佐证资料。举报人应当提供拟举报网页、网文或视频的网络链接地址、违规内容出现时间、违规内容截图及视频,并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询问、配合调查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
(二)倡导实名举报。为了更好地核查举报线索,提倡实名举报,如匿名举报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乐山市网络舆情中心、乐山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三)严禁恶意举报。为保障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恶意举报,对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行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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