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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乐山市仁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雁和蓝山湾5栋业主举报乐山市仁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欺诈消费者,现强烈要求乐山市仁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额退还车位订购金5000元。
1、车位号:5F-690,该车位是2018年9月21日销售给业主的,后经查实此车位销售时处于抵押状态,当时产权并不属于乐山市仁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无权进行销售,销售经理龚宇故意隐瞒抵押而进行销售的行为已构成欺诈。
2、订购单第三条第一款,要求甲乙双方必须一周内签定合同,然而甲方却以各种理由不与乙方签合同,直至2019年夏天雨季来临,蓝山湾车库严重漏水(地下车库漏水有视频为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甲方这才通知乙方办手续,此行为属于蒙骗消费者。在蒙骗被揭穿后,还要求业主必须接受漏水车位,强卖漏水车位给业主。
3、订购单第四条,乙方在签订本订购书前,甲方需要公示《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且甲方需要对乙方作出明确的提示和说明,实际销售中,销售代表未出示过任何资料,更未做任何提示和说明。故意隐瞒资料不齐且以车位马上要涨价为由诱骗消费者。现要求开发商出示关于销售和车位验收合格的全部手续。
4、POS单刷卡签字非本人签字,可对比验证笔迹。
5、2019年7-9月蓝山湾车位漏水严重,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报110,在110警官的协调下开发商现场负责人龚宇和赵玉烽答应全额退订金,并当场收走订金收据,有110警官和热心邻居作证,如今却拒不退款,此行为也属于欺骗行为。
基于以上情况,请市场监管局进行核实调查,追究乐山市仁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规、欺诈等行为,并责令其立即退还车位订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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