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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新闻网讯 (记者 潘媛媛)近日,有网友在海塘社区“民意上传”版块咨询,电动自行车不能使用了,在哪里报废,怎么报废?具体流程是什么样的,需要带上什么证件?
对此,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非机动车管理所表示,非机动车报废或灭失时,应提交《四川省非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非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提交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辖区内暂住的,还需提交居住证/暂住证原件;非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或公司的,提交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机动车号牌;非机动车行驶证;车辆自行报废或灭失的书面说明。
非机动车相关业务办理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中段罗槽巷29号(交警支队非机动车管理所服务大厅)。 各区/县办理地址:各区/县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联系电话:0833-2446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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