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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8年11月在苏稽大道口一家名叫雷丁电动汽车专卖店,买了一台电动汽车,当时的卖车的小两口跟我讲车子不需要任何手续,比如驾驶证这些,可以正常上路,因为是电动车交警部门不会管,所以就买了,在2019年5月5号在二号桥转盘因为没有停在车位上车被交警拖走了,到车管所以为交了该交的罚款就可以取车,但是交警让我提供交强险,购车发票,驾驶证。但是商家当时只给买了商业险,无法提供相关证件,导致我这边无法取车,卖家跟我说他们想办法给我取车,过了十多天了车还是无法给我取出来,。让我以后不要违章,当时我很无语,问他他能不能保证买了车不能违章,他说他不能保证,自己说的话都把自己说不过去,这种只为当时的销量的行为真的让人无法接受,商家说他们卖了很多车都这样,让人实在寒心,现在的他们可能还没遇到这样的问题,不希望下一个你跟我一样,希望工商部门应该去查一查,商家说这是当地下台的政策是允许的,让他给相关政策,商家说现在是草案,草案你就拿出来实施,个人能力有限,抵不过这些所谓有地方政策的人,通过12315投诉了,但是会不会就此石沉大海也不了了之,希望大家能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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