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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在乐山领地国际公馆购买房子时候买了个车位,当时经办人员给我们说,车位交付后才开始收物管费。之后因为没有入住,就没管车位的事情了。。。因为近期准备搬进去住,几次进出车库停车,都向物业单独支付了每次的停车费。也发现在我们未接收的车位上,停有其他车辆。我也不清楚物管有没有向那个车收取费用。现在我们要正常使用车位,物管向我们要求补收取前两年的费用。我们想问,物管如果真的向我们解释清楚了情况,我们当时收了后每月交40元,我再把我车位出租出去每月300,不好吗。我会把车位空这两年,现在自己还补之前的费用。找物管就推开发商,找开发商就推物管,虽然钱不多,但是大家也要讲道理。反复的喊我们跑路又不解决实际的问题,这就是领地和汇丰的处世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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