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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同志,我在路边看到一只猫头鹰,你们快来看看。”
10月29日早上六点半,五通桥区市民汪先生跟往常一样出门锻炼,路上一只棕褐相间的动物突然蹿了出来。“吓了我一跳,我先以为是只猫或者狗,仔细看才发现像猫头鹰,样子既可怜又可爱。”汪先生说,猫头鹰被发现后就无法动弹了,身上还“背”了个粘鼠板,呆呆地望着他,像是在求救。
竹根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前往现场查看,为避免二次伤害,民警立即用工具将猫头鹰装进笼子,小心翼翼带回所里,并联系了五通桥区自然资源局。
经区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鉴定,确认其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通过仔细检查,发现其身体并无外伤,但由于翅膀上胶体较多,不能正常飞行,精神状态也较为一般,猫头鹰已被送往乐山市野生动物救助点。
民警提醒,如发现受伤或落单的野生动物,切不可自行救助或盲目放生,要及时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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