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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新闻网讯(记者 周柳)近日,有网友在乐山新闻网海棠社区发帖,询问想申办一个音乐艺术类的协会,需要哪些材料?对此,乐山市民政局进行了回复。
据悉,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有关规定,社会团体登记实行分级登记、分级管理原则,按照其会员的地域分布,符合条件的分别在乐山市民政局和各区市县行政审批局进行名称预核准和注册登记。
其次,举办各类协会(学会、研究会)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举办者(自然人、法人均可)到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名称预登记,需提供简介和章程草案及拟入会会员名单(有50个以上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单位会员)。取得预核准后需提交以下资料:1、登记申请书;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3、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4、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5、章程草案。
市民政局表示,如需更为详尽地了解相关规定,请登录乐山市民政局官网,在乐山市社会组织管理专栏“网上办事”项中查询,或来电垂询,咨询电话:0833-2137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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