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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乐山市市中区棉竹镇村民,关于高速公路建设、我家离高速公路距离很近,现在我家房屋离高速公路只有5米92,去政府部门政府回复按规定要5米内才是拆迁范围,我们在5米外,去交通局给的回复是喊去找政府,把村民当皮球一样踢来踢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第二十二条规定高速路控制区是30米,虽然各个部门都可以制定小政策,但在制定小政策的前提是不能低于法律规定,都说政府部门为人民服务,但是服务在那里,我都不知道执行的是那里的法律法规,我真没看见,来一次就说不在5米以内,都没考虑过村民安全和各方面影响,现在高速公路严重影响休息,家中还有70好几的老人,后面是山,前面是高速,每次找部门就说没影响啥,我就感觉是在推卸责任。 我的诉求,拆离该地,对生活对安全都有严重的影响,人家常说安全第一,难道相关部门都不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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