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房产
装修
汽车
婚嫁
健康
理财
旅游
美食
跳蚤
二手房
租房
招聘
二手车
教育
茶座
我要买房
买东西
装修家居
交友
职场
生活
网购
亲子
情感
龙城车友
找美食
谈婚论嫁
美女
兴趣
八卦
宠物
手机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四川婚假拟延长至20+5天,省卫生健康委征求意见→

[复制链接]
查看: 98|回复: 0

4121

主题

4121

帖子

1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2393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5-7-29 10: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发布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
对婚假、生育假等内容进行调整
在对《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中,调整涉及以下几方面。
一是延长婚假假期。根据四川实际,并参考其他省份做法,由5天延长至20天,自愿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5天婚假。
二是延长生育假。并按照符合法律法规生育的孩次设立生育假递增机制。将四川生育假延长为生育一孩90天,生育二孩120天,生育三孩150天,即在原规定60天的基础上,对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分别延长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
三是延长男方护理假。将男方护理假由20天延长至30天,方便男方对妻子生育后的照护,有利于倡导夫妻共担育儿责任。
四是完善婚育假期计算规定。明确婚假、生育假、男方护理假假期为自然日,育儿假假期为工作日,并按照子女满周岁为一个年度计算育儿假,进一步避免执行中的分歧和矛盾。
五是建立生育休假成本共担机制。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筹多渠道资金,建立合理的生育休假成本共担机制,努力保障婚育假期落实到位。对用人单位不落实婚育假期规定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
据悉,该草案征集意见时间为5月30日至6月30日。
一起来看
为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及相关说明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请于6月30日前将有关修改意见建议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反馈至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家庭处。通过信函方式请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寄至: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家庭处(成都市上汪家拐街39号),邮编:61004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scswjwrkjtc@163.com。
感谢社会各界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尚振东
联系电话:86139607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30日               
               
               
                                    
                    
                                                


  •                                                 
  •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opyright © 2006-2014 米画师-乐山新闻网-海棠社区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高律师 客服电话:0791-88289918
    技术支持:迪恩网络科技公司  Powered by Discuz! X3.2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