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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诚·605公馆开发商是否欺诈性销售?还是物业不作为甩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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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7-20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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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诚·605公馆开发商是否欺诈性销售?还是物业不作为甩锅?
鉴于本次事件一直未有效回复,故申请有关部门介入,事情缘起于近期的一则公告:
6月12日,汉诚·605公馆,乐山市家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电梯/楼栋管理群内公示栏,公示关于泳池停用的告示,原文如下:
尊敬的各位业主:
汉诚605公馆三期游泳池因不符合备案设计标准,故不能开放,2020年度办理游泳30次卡的游客和未完成培训课程的学员,请于2021年6月30日之前携带相应的凭据(30次卡、学员信息)到客服服务中心登记。望大家相互转告,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落款为乐山家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并盖章,详见配图)
鉴于该公示内容,7个工作日内,物业仍未回复业主对于本次停止使用泳池提出以下疑问:
1、“泳池因不符合备案设计标准,故不能开放”,若是因为备案设计原因,政府职能部门,为何予以相关报批通过,并给605公馆3期颁发了相应的五证一书,且顺利验收交房?
2、项目宣传通过多方位发布,本小区运动设施内包含“泳池”,鉴于第1条疑问点,若不符合备案设计标准,可否认定为虚假宣传,欺诈性诱导消费?
3、信息公布后,小区业主对此发出疑问,要求物业公司对于不符合备案设计标准相关批示文件,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时间内(不包含端午节及节后两天周末时间),小区物业公司对此一直未给予正面回复,并持续通知小区业主到客服服务中心办理相关退款。为何物业管理公司业主要求避而不谈,是否存在不规范操作?
4、业主对于泳池的相关管理建议,物业公司仍避而不谈,是否存在违规操作?
5、对于物业公司关于605公馆小区的管理等级,及相应物业管理资质,业主持怀疑,也请物业公司予以正面公示回复。
注:关于以上问题点,详见图片。
对于本次疑问点,汉诚·605公馆开发商欺诈性销售?还是物业不作为甩锅?请住建、乐山市物业管理协会、乐山市物价局、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及有关部门,进行持续的关注及监督,并敦促开发公司及物业公司,参考本次公示内容及时公示,就业主关注疑问点做出正面回复。
我们要求:
1、开发公司就泳池是否通过备案设计标准,是否存在欺诈性销售进行有关证件公示,因物业公示提及不符合备案设计标准,若确不符合标准,请开发商如实提出解决办法;
2、若开发公司相关证件符合政府标准,请物业公司就此做出明确说明解释;
3、对于物业7个工作日,对于业主疑问点,不作出正面回复问题,请有关部门监督进行整改;
4、对物业公司就泳池管理问题,及对应物业费收取标准,请物业参照本次泳池问题的公示,于电梯公示栏/楼栋管理群等区域进行明确公示;
5、就物业公司对605公馆小区管理等级标准,请物业参照本次公示,于电梯公示栏进行明确公示;
6、若开发及管理存在相关违规问题,请有关部门进行明确公示并协调解决方式方法,予以公示。
敬请有关部门关注,并协调解决本次小区游泳池带来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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