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驾≠自动驾驶!安全不能“放手”!
在科技日新月异的今天智能驾驶系统以其便捷性和安全性
逐渐成为现代汽车的重要配置
部分驾驶人对智能驾驶技术
存在严重认知误区
错误地将“智能驾驶”等同于“自动驾驶”
在行驶过程中
实施玩手机、睡觉等分心危险行为
这不仅违反交通法规
更对公共安全构成实质性威胁
有人质疑
“系统尚未成熟,高速路上岂能轻信?”
也有人强调
“技术本无对错,关键在于人与系统的协同。”
近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会与法频道《生命线》与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联合推出的《我在现场》节目中播出了《浙江杭州:驾驶员酒后用智能驾驶 仍构成危险驾驶罪》新闻专题片,专题报道了杭州公安高速交警通过执法记录仪画面、当事人采访和专家解读,用警示案例直观打破“智驾=无人驾驶”的认知误区,进一步提升了公众对智能驾驶技术的正确认知以及交通安全风险防范意识。
近年来
“智能驾驶”
得到了公众的广泛关注
这项技术
是否真的足以托付全程
然而
当这份科技的力量
被误读为“放手开车”的许可证时
危险便悄然临近
......
典型事故案例
案例一
G25(杭新景)高速杭向东洲岛收费站外广场,发生了一起黑色小轿车撞击中央护栏的事故。车辆前部受损,一段中央隔离护栏被压垮,现场散落着被撞断的护栏碎片。经询问,驾驶员李某驾驶过程中使用了车辆的智能驾驶系统,误以为可以自动驾驶。万幸事发当时车流量不大,未造成其他事故发生。
案例二
G60沪昆高速往杭州方向临浦附近,有一辆小车打着双闪停在第一车道(超车道)上,车后方无任何警示标志。经询问及进一步核实,原来驾驶员陈某与朋友行车途中开启了智能驾驶功能过于信赖,行至此路段时不知不觉就睡着了。自己也吓了一大跳万幸并无意外发生。
案例三
G4012溧宁高速,杭州公安高速交警发现一辆小车停在主线车道。经了解,该驾驶员饮酒后使用智驾系统驾驶。高速交警救援时发现驾驶员在车上已昏睡不醒,车辆处于“脱管”状态。经检测,其酒精含量达182mg/100ml,涉嫌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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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汽车智能驾驶
共分为六个级别
根据《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标准》,目前我国汽车智能驾驶共分为六个级别:
•L0为应急辅助
•L1为部分驾驶辅助
•L2为组合驾驶辅助
•L3为有条件自动驾驶,指的是在设计运行范围内(如高速公路),系统独立完成所有驾驶任务,但需驾驶人待命接管
•L4的名称是高度自动驾驶,指的是在限定场景(如封闭园区)内完全自主驾驶,无需人类干预
而L5才是完全自动驾驶,也就是说在任何可行驶条件下完全代替人类驾驶。
目前我国市面上的智驾汽车
都属于L2级以下(组合驾驶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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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3级以上现在只处于示范应用或者道路测试的阶段,并没有面向个人出售。
一辆车要达到主驾驶座上无人的自动驾驶上路测试条件,不仅在技术上要经过严格的测试流程,更需要符合规定路段、区域的管理要求和法律法规上的批准。
智能驾驶功能 ≠ 自动驾驶
在整个驾驶过程中需要遵守
普通驾驶人需要遵守的一切法律规定
在驾驶过程中
即便开启智能驾驶功能
也需要双手握紧方向盘
双眼注意路面路况
随时准备接管车辆
菏泽交警提醒
智能辅助驾驶系统可以在简单路况下实现有限的自动驾驶,目前市面上可以使用的辅助驾驶远未达到L5级别,即真正意义上的无人驾驶。所有低于L5级别的辅助驾驶汽车,都要求驾驶员对车辆随时保持控制能力,不能完全“托管”。
因此,即使开启智能辅助驾驶功能,驾驶员仍然是第一责任人,并且在驾驶过程中依然要严格遵守各项交通安全法规,如果出现疲劳驾驶、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一样会受到法律的严格处罚。
菏泽交警提醒
国庆中秋“双节”假期即将来临
务必牢记
“智驾是辅助,驾驶要自控。”
行驶过程中需保持专注
根据路况谨慎选择智能驾驶模式
始终将车辆操控权掌握在自己手中
确保行车安全
来源| 杭州高速交警
编辑:杨洪建
一审:徐文静
复审:贺景斌
终审:沈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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