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作者] 发表于 2025-9-28 12:24

补偿标准公布!河南洛阳发布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洛阳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洛政办〔2025〕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已经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不予补偿。

二、《洛阳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适用于老城区、西工区、瀍河回族区、涧西区、洛龙区,其他县区可参照执行。

三、《洛阳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未涵盖的补偿类型,补偿标准按实际损失价值计算,由各县区和被补偿主体协商确定;经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确定。其他未尽事项,由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本着公正、合理原则制定补偿细则。

四、《洛阳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洛政办〔2018〕49号)同时废止。

附件:洛阳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2025年9月17日
洛阳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点击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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