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闺蜜住高端酒店,女子凌晨遭闺蜜男性朋友持房卡入室猥亵,“男友因此退婚”,质问酒店“凭啥给卡”
近期,网友何女士(化名)在“腾讯热问”发文称,今年4月底,自己曾与闺蜜共同入住蚌埠南山豪生酒店11楼某房间。期间,闺蜜的一位男性朋友汪某,向酒店索要到何女士所在房间房卡,并在入室后对何女士进行强制猥亵。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汪某犯强制猥亵罪,但有主动投案情节,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不过,何女士认为,汪某之所以能顺利进入房间,是因为酒店前台向汪某提供了房间房卡,未履行监管责任。但涉事酒店在此前发布的《情况说明》中解释:系得到实际订房人认可同意后,才向汪某提供了房卡。但何女士对酒店说法予以否认,称自己当时并未醉酒,也从未授意酒店可向汪某提供房卡。
对于酒店向汪某提供房卡的争议,何女士表示自己将维权到底,她同时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因为这件事,男友也跟我退婚了。”
▲何女士此前在社交平台发文截图
男子向酒店索要房卡后入室猥亵
一审判决:犯强制猥亵罪,判刑9个月
何女士在网帖中描述道,事发前的晚上,她与闺蜜、汪某等一起在外用餐,闺蜜有醉酒迹象但自己始终保持清醒。用餐结束后,第二天凌晨3时30分至4时左右,汪某以照顾醉酒朋友为名向南山豪生酒店前台工作人员索要房卡。但何女士表示,酒店前台未经其本人同意,私自将房卡给了汪某,这才导致汪某顺利进入房间对其实施侵害。
事发后,何女士立即报警。汪某也因涉嫌犯强制猥亵罪,于今年4月25日被蚌埠市公安局蚌山分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28日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于8月20日由蚌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根据何女士向红星新闻提供的,蚌山区人民法院就此案给出的《刑事判决书》记录,4月23日晚,被害人何女士与闺蜜、被告人汪某等一起吃饭。到24日凌晨1时30分许,何女士与闺蜜入住蚌埠南山豪生酒店。
同日3时45分左右,被告人汪某来到酒店前台,以朋友醉酒怕出事为名,向前台工作人员索要何女士入住房间的房卡。拿到房卡后,被告人汪某顺利进入房间,并对何女士实施猥亵。
4时15分左右,在何女士与闺蜜的反抗下,汪某离开房间。4月24日事发当天,汪某主动投案。
根据何女士提供的《刑事判决书》,蚌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汪某犯强制猥亵罪,但考虑到被告人汪某具有坦白情节并主动到案,自愿认罪认罚,最终判决汪某有期徒刑9个月。
争议:男子是怎么拿到房卡的?
前台称获得订房人同意,当事人称从未授权
最让何女士不解的是,汪某凭什么能从酒店前台顺利拿到自己房间的房卡?在她看来,酒店对此事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何女士已在其社交平台公开了南山豪生酒店于9月26日就此事发布的《情况说明》。该说明中,酒店针对前台向汪某提供房卡的前因后果作出了解释:
侵害人汪某以担心受害者醉酒要看望为由,要求前台给房卡,前台多次拒绝。但汪某联系了实际定房人以及酒店销售经理(此三人也系朋友关系),经协调二人同意后,前台考虑三者存在朋友关系,遂给了汪某房卡。
这份《情况说明》中也提到,何女士报警后,酒店一直积极配合警方办案,并按酒店规章制度对涉事前台以及销售经理作出相应处理。而对于何女士受到侵害要求酒店赔偿的问题,《情况说明》显示,酒店在权限范围内提出提供相应免费就餐和住宿作为赔偿以示歉意。
▲酒店方此前给出的情况说明 受访者供图
不过,何女士在发帖中对酒店声明并不认可,并回应称:“我当时没有醉酒,当晚酒店也没打电话问我是否能给汪某房卡,二人也没有协调同意一说。”何女士向红星新闻解释,实际订房人系其闺蜜的朋友,但办理酒店入住登记的是自己和闺蜜的身份证。
何女士强调:“我和我闺蜜当晚都没有接到前台电话,问我们能不能给汪某房卡。”
27日上午,红星新闻记者致电涉事酒店,一名接线的工作人员证实,酒店方面于9月26日的确发布过该《情况说明》,同时,该工作人员表示:“此事酒店已全权交给律师负责,具体情况我无法透露。”
自称“因此事被男友退婚”
当事人称将对涉事酒店维权到底
何女士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自己并不认可酒店目前的处理态度:“我的诉求就是酒店要公开道歉,并在道歉信上盖上酒店公章,且在酒店全网官方账号上发布道歉声明。”
何女士还表示,据其所知,酒店方面制卡的前台人员此前一直在职未处理,直到近期才被辞退。同时,她也多次提出和酒店方见面沟通,对方均予以拒绝。
对此说法,酒店方暂未给出回应。同时,红星新闻记者也尝试联系一名负责酒店该事件的法务人员,对方表示酒店并没有拒绝和何女士沟通协商,但具体情况无法对外透露。
而对酒店的财务赔偿事宜,何女士表示这一工作由律师具体负责。另据何女士透露,因受此事影响,其男友已与她退婚:“所以对这酒店我会维权到底。”
编辑:李若嫚
一审:马慧丽 二审:孙瑞永 三审:管延会
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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