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书记贪腐案件在德州中院被审
一个曾获“全省担当作为好书记”的官员,如何沦为3899万贪腐案的被告?当宋振波站在德州中院的被告席上认罪时,这个问题像一块巨石砸进公众心里。1965年出生的宋振波,是土生土长的山东桓台人。从1984年踏入仕途起,他在淄博政坛摸爬滚打近四十年,从周村区委副书记一路升到市委常委、副市长,掌管过临淄这个工业重区的方向盘。讽刺的是,这位在环保督查中要求企业“整改不留死角”的副市长,自己却成了政治生态的污染源——白天在主席台高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深夜却在酒桌上将项目审批权明码标价。
他的腐败轨迹像一条不断膨胀的曲线:科级干部时开始借用管理对象钱款,当上区委书记后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升任副市长更直接把手伸向重大工程。**2003至2024年整整21年间**,他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用地、政策扶持、贷款办理上为他人开绿灯,非法收受财物高达**3899万余元**。这笔钱够在淄博买下半条商业街,却最终成了他人生的枷锁。
2021年上半年的那场股权交易,成了宋振波滥用职权的典型注脚。当时他已是淄博市委常委、副市长,却**明知某民企股权评估价值虚高**,仍拍板让市属国企以远超市场价接盘。这哪是商业决策?分明是拿国有资产当人情送!结果可想而知——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更荒诞的是,这位曾推动关停数百家污染企业的“环保急先锋”,对自己违规持股的违纪事实装聋作哑。就像临淄化工厂玩的把戏:白天用环保设备过滤污水达标排放,夜里却通过暗管直排河道。当制度监管成了“间歇性治理”,权力寻租自然野蛮生长。
宋振波的腐败手段堪称“教科书级”的隐蔽。他推动企业环保改造时埋下利益伏笔,等升迁后再兑现成真金白银;在文化项目建设中安插“白手套”,数年后才暴露权钱交易本质。这种“政策红利—政治投资—利益收割”的链条,像化工领域的延迟反应,让传统监督手段频频失灵。
**2024年11月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宋振波主动投案。这看似突然的“觉悟”,实则是反腐利剑高悬下的必然。半年后,他被开除党籍公职,通报里“贪婪无度”“公器私用”的措辞,字字如刀。
宋振波案撕开的不仅是个人堕落史,更暴露了“带病提拔”的用人漏洞。当组织考察沦为“唯GDP论”的政绩锦标赛,道德标尺便在发展焦虑中模糊。试问:一个对抗组织审查、隐瞒个人事项的干部,为何能一路升到副厅级?
老话讲“打铁还需自身硬”,但制度约束才是真正的“防火墙”。宋振波的当庭认罪,印证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铁律。他的3899万赃款终将被追缴,而留给社会的思考远未结束——在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的征程中,**比产业转型更迫切的,是权力的净化与监督的重构**。毕竟,再美的蓝图,也经不起蛀虫的啃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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