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市委书记落马,年仅45周岁的干部主动投案 还是法学系毕业生
非常令人惋惜,一个年仅45周岁的市委书记,因违纪违法而主动投案自首。曾经还是大学学法律专业的,知法犯法,没有守住初心,没有守住道德底线,最终还是被腐蚀的一个自负之人。2025年9月27号,中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信息显示,青海省海西州委常委、德令哈市委书记眭晓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省纪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眭晓波,1979年11月出生,山西昔阳人,硕士研究生,2003年8月参加工作。从这一点简单的信息来看,这是一个真真正正考上大学的学生,是通过严格的高考,走出来的人才。
想一想自己2000年参加工作,结果依然是基层的一个办事员。而这一位2003年8月参加工作,如今已经成为了市委书记。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呀。是人家运气好?还是城里有人好做官?
我们先来看一下他的工作履历,感觉的是青云直上,仕途一路平坦,令人羡慕至极!
1999年在太原科技大读法学,而到了2001年却转入了人大法学院就读,难道是一位天才?两个学校读了两年本科就结束了,拿到了硕士学位。
这个年轻的市委书记参加工作后,可以说一路开挂。2003年参加工作而到了2012年,工作只有9年的时间就成为了副市长。这是多少公职人员一辈子都混不上的官职,而他仅仅用了9年的时间。
眭晓波成为副市长之后,可以说官职更是一路开挂,先是成为了住建局局长,后来又称发改委一把手,自首前竟然到了青海省西州委常委,德令哈市市委书记。
从参加工作到成为市委书记仅仅用了19年的时间,关键那一年他只有43岁。可以说是一个非常年轻的市委书记,这一方面说明他确实有能力,另一方面可能存在着不正当的关系在攀升。否则一个大学生不可能生的这么快,即便是再有能力基层锻炼也是少不了的。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一位研究生学历,而且还曾是法学系的高材生,竟然涉嫌违纪违法,并且还主动投案自首。可见他的法学知识没有白学,知道孰轻孰重,自首有从轻处罚的情节,知错就改,善莫大焉,更是希望自己减轻处罚,还对自己的未来有期待。
更让人耻笑的是在2025年5月20日,眭晓波在当地市领导影视教育培训会上还发言,要求与会人员要以典型的腐败案例为鉴,一心为公、一身正气、一尘不染,切实在警示教育中敲响纪律警钟,在知行合一中增强纪律自觉。
这种人就是披着羊皮的狼,宽以律己,严以待人,说一套做一套。自己一直干着违纪违法的事,结果还要求他人要清清白白,要遵纪守法,做一个好官。殊不知自己才是最荒唐可笑的笑话,他的一生也是一个笑话。
这种人只是盯着自己的长处,也盯着别人的短处。或许仕途太平坦了,心理膨胀了,最终没有抵住铜臭味,把学习的法律知识咽肚子里去了,或者说忘记脑后了。这种人才是一种笑话。
知法犯法,即便是投案自首,也不应该从轻处罚。对于这种干部明知道自己是违法的,也知道自己做错了,结果却不去纠正。最终可能是我不住了,东窗事发,结果投案自首。希望得到从轻处罚。
从很多的干部违纪违法案例中,我们可以发现一种规律,那就是大部分这些干部都曾经是对方一把手,比如说是县委书记,或者市委书记,或者是区委书记。
因为只有对方一把手才有机会以权谋私,才把公权力视为谋私利的工具,而且也把权力发挥得淋漓尽致。毕竟对于这种一把手,可以说是一支笔,总揽全局,就像土皇帝一样,在一个地方只手遮天。对于这种一把手主要是缺乏公众监督情况。
尤其这种年轻的干部,应该知道天上不会掉馅饼,也应该知道自己违纪违法早晚会东窗事发,早晚会被查出来。所以这种年轻的干部选择了如期被调查出来,不如自己主动自首。这就是对法律知识和处罚的认知。
千万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古人诚不欺我。所以现在这个时代,要想从政那就不要违纪,违法那就不要以权谋私。最重要的是要守住初心,为民办事,为国非优,在其位谋其政,清清白白做人公,公道道做事,才能赢得身后流芳百世。
说句实在,对于眭晓波违纪违法感觉到非常惋惜,毕竟他是学法学习的,知道自己的人生该怎么做,知道什么事,该做什么事是违法?可他却偏偏的以身试法,又如此之年轻又成了市委书记,确实不应该!
你对这个年轻的市委书记主动投案有什么看法?是捂不住了,还是害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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