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第二气源工程环评公参第二次公示
建设单位委托四川骏庞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乐山第二气源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有关环评信息公示如下。项目位于乐山市夹江县、市中区,项目永久占地面积0.49hm2,线路全长17km,新建甘霖至棉竹夹(江)乐(山)线输气管线约12km,城市城区中压连接线约5km,新建站场1座。管道设计规模80m³/d,夹(江)乐(山)线输气管线设计压力4MPa,管径D426mm;城市城区中压连接线设计压力0.4MPa,管径D325mm。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搞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q7gXX--wKSwGB8dyTHfTg
提取码:j1hs
二、查询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联系环评单位:四川骏庞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宏济新路5号1幢5层503号
联系人及电话:田工 18111460170
邮箱:ty179@qq.com
三、征求意见的范围:
受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住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8tHsaLYPErWfM_FgA7sJg
提取码:vbko
请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取得联系,反馈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检疫和意见,提交公众参与意见表。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驻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公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建设单位: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春霞电话:18328024655
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海棠路6号
六:公众提交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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